公司未给付承诺薪资,员工以欺骗的手段获取公司财物是什么罪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57:49
公司做器材销售。以提供给客户产品试用一段时间后再收取货款或者收回产品为经营方法。承诺给业务员每月800加300一台提成。业务员做了5个月卖出10台机后,公司将试用后未卖出器材所发生的消耗算在业务员的工资内,只给了4500元工资。业务员离职后出于气愤,便假装公司在职员工去客户处骗取了任在试用期的产品,转手卖掉。

广东胡律师:

员工这种行为属于“诈骗罪”,直接报警。

不给工薪你们可以凭借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起诉,如果你们采取非法手段骗取的数额达到法定的刑事数额的,可能会以职务侵占罪或者诈骗罪处理

职务侵占罪

诈骗罪 你要把两件事分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