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不同的地方同时房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20:01
我现在在外面工作,父母在四川老家的一县城,现在父母想在老家县城买一套房子,希望我能回去以我的名义按揭买房,但是我打算以后在成都或者重庆买房,现在就两个问题需要解答:1.在老家房贷后,在未还清之前,我能否再在重庆或者成都按揭买房,以我的名义按揭买的第二套房子时其利息是不是要高很多?
2.如果我现在帮我父母按揭买房后,在未还清之前能否以我爱人的名义去按揭第二套房子且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 若哪位朋友知晓还希望能解答一下.谢谢
第二个问题补充一下:2.如果我现在帮我父母按揭买房后(结婚前),在未还清之前(结婚后)能否以我爱人的名义去按揭第二套房子且享受应有的优惠政策? 若哪位朋友知晓还希望能解答一下.谢谢

1.在你老家的贷款没还清前,你肯定不能再进行房屋贷款。现在银行都联网,一查就知道你的贷款情况。
2.因为你老家的房子是以你的名义贷的款,这套房子肯定登记在你的名下(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以爱人的名义买第二套,这应该享受不了优惠政策,这个政策是以户为单位考虑的,不管是你的名义还是你爱人的名义。

1、依目前的行情看,一套没还清,再够吗第二套是可以的,但若你在有贷款未还请的情况下要再买一套,那么在贷款成数和利率是肯定会有影响的!你在第一套还贷过程中资信良好,无逾期,这样贷款第二套,利率7折是肯地打不到了,但可以打7.2-7.5折,这样也就相差不了多少的!所以第一套的还款情况也会影响到你的第二套利率!
2、现在的政策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但若你妻子做第二套的主贷人,原则上是你去贷款的性质是一样的,但还是有办法可以变通,比如,找个专做贷款的咨询公司,让他们帮你去办理,他们有熟悉的银行,是有办法帮你用妻子的名义来购二套房并享受一套的优惠,前提是你不能上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