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可以上诉还是申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7:15
答案是申诉,为什么不能上诉呢。希望详细
麻烦跟我说下上诉和申诉的关系。谢谢

申诉,一般对于判决的不服可以上诉,对于决定的不服是申诉,对于裁定要分情况判断

  不能上诉或申诉,只能申请复议。提问中"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属于司法拘留的范畴。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当事人对司法拘留决定不服的,法律赋于了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的权利,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在实践中,司法拘留一般是1-5天,最长的也只有15天,而当事人对司法拘留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上级法院复议期限可以达到30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在如此长的期限内就算作出了撤销司法拘留的决定,也没有现实意义。
  相关法律条款摘录如下: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2.《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六)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3.《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诉是针对

请教法律高手:对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的怎么办? 对妨碍刑事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还是申诉?两者有什么区别? 工人对企业领导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作出的决定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中的决定不服,只能向谁申请复议? 公务员对其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可不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起诉 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行为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向什么部门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中拘留的最长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