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我这样做法律会保障我的利益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12:15
我父亲有两个儿子,我和我哥。我父亲在镇上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在农村有自建宅基地楼房一幢,我结婚前,父亲召集极为亲戚帮我们分家,当时口头协商将商品房留给我哥,我拿农村的宅基房。后来因我们兄弟关系恶化,原来我父亲买商品房是房产证没有办理的,且现在我哥可能已将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好了,而我宅基地的房产证却不见了(怀疑是被我哥拿走了),我在将房产证挂失后,并要求我父亲写下遗嘱(父亲也愿意的)证明此房产留给我,再让几位亲戚签名见证。(我本来想办理遗嘱公证,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说没有房产证不能办遗嘱公证,农村的宅基地房产证到村里问了也补不了。请问我这样做可以保障我的利益吗?到有一天我哥要是来分房,他有权分这房子吗?还有就是到底农村的宅基地房屋可以补办房产证吗?

我还有一个问题:这两套房屋是我父母的,现在我母亲去世了,这两套房子是不是由我父亲继承,还是我们父子三人都有份的?

公正过的遗嘱法律效力最高,如果立有多分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有公正过的按照公正过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按照效力依次为录音遗嘱、代书、自书。公正过的遗嘱不得变更撤销。
你的母亲去世后房产应该由你的父亲继承,你的父亲是第一继承人。你父亲百年之后,你和你哥都有权利继承房产,但是要看你父亲的以主力怎么写了。

看来你死也要搞定那房产证和遗嘱公证了

如果你真的没立遗嘱的话

母亲去世---房子即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父亲首先是拿了房子的50%

然后剩下的50%又第一继承人(父 你 你哥)3个平均分...

ok?

法定继承是 配偶(父)一半 剩下一半父 兄 你三人等分

两套房屋是你父母的,你母亲去世后,房子由父子三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