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保护农民的权利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02:40
处理最新进展
向上级领导反映上述事件13天后,即9.27日中午乐至县农合中心打来电话说了一下调查情况
一 村 乡上领导向县上说明的情况,全是他们单方面说明的情况,并没有向受害人邓丛珍本人及其亲属了解情况
二 村 乡上向上级报告的事实与我们所说的事实(证据)完全不同
三 县级政府(县农合中心)27号中午打电话到本人家里(邓丛珍家)也只是说明了解到的情况,并没有说明实际行的解决方案

现在的问题是:
作为政府的主管部门,是否应该预约双方当事人,当面把事实说清楚,找出问题?然后在解决问题,而不是以走形式的方式,只向上级单方面报告,向上级交差就了事,把责任(过错)全部推到农民头上
同样的事件,去年在放生乡二村也发生过,相同的事件,连续2年都在同一个乡发生,当地的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好好质问一下自己的主管能力,这件事从发生到现在4。5个月了 ,当地政府是否有能力解决好这件事,还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抽时间帮忙多关心一下,确确实实为农民多办一些实事,多办一些好事,让基层政府,基层干部负起责任来,引导农民向小康生活发展。而不是向官僚主义发展

申述人:邓丛珍
时间:2009年9月27日
尊敬的省 市县领导:
我是邓丛珍 家住乐至放生乡 3 村 9 组 ,在09年9月13号我向上级各位领导反映了我家办理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时各级干部们出现的漏洞问题
在9月30号上午乐至县放生乡政府约双方当事人到乡政府办公室了解情况,协商解决此事,在述说事实时与最先几次说的事实完全不符,颠倒事实,队长秦元胜在12月份向副村长蒋思平交100元钱作为2家人(一家邓丛珍 一家唐勇)2009年的参保费用,一家办理了,另一家未办理的事实,副村长也承认在12月份收了这两家人的医保款的事实,乡干部不发表任何意见,村干部说出的收费的时间段完全与前几次说的不一样,与乡干部说的时间段也不符,自相矛盾,在很多的事实和证据面前,乡村干部应该负的责任现在全部推到队长头上去了,作为一个很简单的

说白了,县政府在敷衍了事,能拖就拖—时间长了也就不了了之了,这是中国官僚机构的“优良传统”。老实来讲,不涉及切身利益,没人会帮你跑的,见面商讨这种事也别指望别人给你安排(毕竟要花费时间精力的,换了你与你没切身关系的事情你也不会积极去管,忘记那种“为人民服务”的梦话吧)。个人推荐这种事情最好是向媒体报料,利用舆论压力。

申 诉 书

尊敬的省.市.县..各级主管领导:
国家政策对农民实行新型合作医疗几年来,对农民的医病难问题,有了很好的改善。然而在农民的参保人数上,乡镇上的基层干部弄虚作假时有发生。
本人:邓丛珍 家住乐至放生乡 3 村 9 组,在2008年8月份回家时向副村长蒋思平交09年的医保费用时,副村长说还未开始收,所以就没有交,然后打电话叫队长秦元胜帮忙代交的。在09年春节回家时我把一家三人的医保费用交于了队长,并感谢其之前帮我家里三人的参保费用提前垫交了,09年4月本人不幸生病住院,医院帮忙查询本人的医疗信息时发现,村上并未上交我家三人的医保费用,病好了之后回家问队长这是怎么回事,队长如实回答了这个问题。
队长当时上交了本队两家人的医保费用,(我家里三个人,另一家唐勇、秦政淑夫妻二人)共五人交了100元给管理此事的副村长蒋思平,副村长在办理此事时,我家三人未办理,只办理了另一家两人的09年的农村合作医疗。这几个月来, 我在找村,乡上干部理论此事时,干部们互相推脱责任,以至于干部们说我们是刁民、无理取闹,最近干部们还说今年的钱算了,2010年就不用交了(用09年交的钱来抵)。一般的小病我们(善良的老百姓们)都是在医生那里拿一点药吃了就了事,一部份农民看不起病(无钱)就只有拖,这次住院的大部份钱都是向亲戚和邻居借的,共用掉3万多元,现在的生活都很困难,我也是在住院时医院帮到查时才发现医保上的问题的 ,现在农村上大部份的都是中老年的善良的老百姓,把钱交给队长村长就了事,大部份地方为了给国家节约一不给农民打条子,二不发本本,等农民出事后(住院)才又翻山越岭的去找他们。不知道村上又有没有隐瞒更多善良的老百姓的医保费用未上报呢?还有待相关部门不要以走形式的方式去查,也希望职能主管部门真真正正的能为农民办一点实事
在此次事件中,副村长蒋思平作为管理本村的医疗干部,是忘记办理,还是私吞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