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工作制度可否强制加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5:46:14
本人所在的公司与本人及所有人签署的是弹性工作制度,似乎是在说:“公司没有要求你加班,你把工作做完就可以下班了”,但是实际情况,工作永远做不完,弹性工作制度其实是公司用来逃避加班费的办法,当本人加班时间少了,部门经理会暗示我应该多加一些班,否则……,本人每月加班大约80个小时(含周末加班及每天加班),当然公司也不会在工资条上写上我每个月的加班时间,在工资条上都写加班时间0小时,打卡记录在公司电脑里,我手上没有我每天加班的记录,公司可以解释说是你自愿加班,公司没有安排你加班,但实际情况,你不加班就会扣钱,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4年,请问我怎么维权,有广州番禺区附近的律师可与本人联系。
没有律师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或者是需要付费才可以回答这个问题的,都可以留下联系方式啊

1、弹性工作制不是一个法定的说法,法律只承认标准工时、不定时工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你所说的应该是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劳动法和劳动部的相关规定,不定时工时制有其适用的大概范围,不是所有员工都适用,并且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应该需要劳动部门审批。

2、如果你想讨要以前的工资可能有点麻烦,一个是你没有加班的记录,只有打卡记录可以证明你实际上班的时间,但是实际下班时间晚并不能代表你一定在加班。

3、你现在可以就按标准工时上下班,如果单位克扣工资你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可能只有联合全体或多数员工一起与公司谈判,或集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你不想再继续在公司干下去了,则你一个人也可以去投诉或申请仲裁要你的加班工资,虽然证据不充分,不一定能赢,但你还是可以一试,单位负有一定的举证责任。

中国的《劳动法》什么时候真正执行过啊?

如果加班没有加班费,就无法

不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