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场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合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9:56:45
我在10.2号在商场买了一台博世洗衣机,由于缺货商场承诺23号送货,到了23号商场说没货要再等两三天,等了两天再次打商场电话确认被告知还要再两三天,过了两天又再次打电话确认,被告知货已经在接收中,正常情况下第二天可以送货,第二天再一次打商场电话确认,被告知没货,最迟要到11月10左右,请问商场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合同法
如果是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肯定是违反了合同.
口头承诺的也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我觉得要求取证比较困难.
你可以要求退货,要维护权益就打12315试试吧.

如果承诺是口头的 就没什么办法了 毕竟即使是投诉也要有证据
如果是书面的不用说了 先投诉315 由工商进行协调 最后还是已拿到货为主 至于赔偿什么的不太现实 毕竟老百姓就是老百姓 工商顶多会给你协调
当协调达不到满意时 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 对这些商家有时候还真需要一些执着的人来给他们一些教训

谈不上违反合同法,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啊,你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这家商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