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肇事案件..谁来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1:30:45
我满17岁零四个月.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买了台车.3个月以后因为这车出了事故.是我方的责任.被害人起诉了当时的司机和未满18岁的车主我.因为庭外调节不成法院一审判决当时的司机为第一被告负全部责任车主的我判了连带责任.但判决书下以后法院找不到司机所以被害人所以再次起诉了未满18岁的我.之后因为我没有赔偿能力所以被害人又起诉了我的父母.第1像这种情况下民法上我用负什么责任?第2我父母应不应该负责任?第3最后赔偿金应该有谁来承担?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你说的情况,你借他人你的身份证,本身就是欠考虑的。用你的身份证买了车,那么你就是车主。你对于这个车造成的侵权当然要承担连带责任了。那么现在找不到肇事司机,你就必须完全承担责任。鉴于你还没有成年,那么你的所有赔偿你的父母都有义务进行垫付。但是,如果你能够每个月挣工资养活自己,那么这个钱可以不由你的父母来出。

你赔偿了所有的赔偿后,可以向肇事司机追偿,如进行起诉,并公告送达。如果一直找不到,可以缺席审判。但是一直找不到的话,会不利于判决的执行。你可以考虑报警试试。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民法上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你的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你父母承担

不对哦,判决书送达了司机没有?送达了的话应该进入执行程序,如果没有送达,就公告送达吧?怎么会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