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上下班路上出车祸算不算工伤,当时没有报警,不知道怎么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27:59
10月21日老丈人在下班路上被摩托车撞了,他骑的是电动车,(摩托车主跑了无牌照)他也没报警,,,,等他到家我们才发现严重的,当时是晚上,第2天早上到医院拍片,左脚裸关节粉碎性骨折,前天才做了手术,不知道还可以算工伤吗?医疗费对我们来说有点承受不起。。。。。。望哪位朋友指点,,,,不胜感激!!!!!!!!
现在疑问是当时他没报警(认为人跑了,报警没用。但是没报警就没有什么证据好证明是在下班路上了),就没有直接证据了,就算有人看到当时情况都不知道到拿找人了哦,晕死。这样他老板一定不认的。。。。。所以问问大家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老丈人的情况符合其中第六项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可以要求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拒绝或者超过三十日没有申请,你们自己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工伤认定下来,确认是工伤,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可由于当时没有报警,所以没有证据证明你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得伤,也没有证据证明是机动车(摩托车)撞上你的,有点棘手。你可以寻找证人,如果有证人的话可以再报警,制作笔录。这样也能起到一定作用。摩托车主跑了,那么车辆还在吗?可以要求交警部门对车辆进行勘察,是否发生碰撞。

我只能同情一下!在这个年头里还真不能出点什么事。怎么会那么大意呢?人家骑车别说是撞你,就是擦到也得让他赔个几百块不是。说什么也不能让人家跑了啊。
你也知道,这是什么年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什么法律,权益,道德在利益面前都是一纸空文。
向亲友借钱,抓紧时间治疗吧。钱可以慢慢还的,要得到相关赔偿,可以说是天时,地利,人和,一样都不占到。
哦,对了,如果现场是交通十字路口有摄像头没?如果有,获得赔偿成功的几率还是相当大的。

上班时间的前一个小时,和下班时间的后一小时之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以算工伤。例如你8点上班,在7点到8点之间。5点下班,就是5点到6点之间了。可以向你单位承担部分责任。自己也要承担的。如果不行,可申请劳动仲裁。

算啊。只要是上下班途中的必经之路。必须有确凿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