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问题 法律人士进 高分悬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5:02:32
我现在能找劳动部门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老板先后以各种理由变相开除了好几个员工。
在原定协商的时候,一份合同已经当场撕毁,另一份现在在老板那里。现在老板是不是完全可以拿回去盖章签名使之生效。这样我反而违约了。更别提之前想要老板赔偿的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要如何去证明老板手中的合同是违背我的意愿而生效呢?我该如何寻求帮助?
劳动合同含义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的作用: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 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请叙述一下你要维护的自己的权利指的是什么?没看明白你的目的是什么啊。
从你叙述的情形看,你已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了。
你是想追究公司前7个月未和你签订合同的责任吗?还是要离职?
如果你要离职的话,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就可以了。
不能
可以寻找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证据
依你现在的状况你已经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如果公司要解雇你,他要双倍赔偿你单位的相同岗位人员的最低工资一共七个月的。
法律规定,
你可以申请仲裁,劳动部门多数是作为调节,给你下的也只是《调解书》不具备法律强制性。而仲裁不同,一裁终局制,如公司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