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承担赔偿责任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31:35
我受工地负责人的委托,通过亲戚找人到工地做个。有个人到工地来了,只做了一天,晚上下班回家,自己骑摩托车行驶时不慎摔死。经死者家属与工地协商,工地已赔偿8万元。现死者家属将我及我的亲戚等四人也告上法庭,要求共赔偿8万元。这事跟有何相干,你说我冤不冤。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并予赔偿吗?急!急!!急!!!因为没有两天法院就要开庭了。
请说明你的意见的法律依据

你个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1、你仅仅是免费介绍行为。如果有收取劳务中介费用当罚没。

2、在劳资关系中,没有你的角色。

不怕。

你可以以证人身份出庭。

如果确实你是委托关系,不用承担责任,但你应该证明自己与工地负责人确有委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