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了合同,没买社保,社保是我自己付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28:26
我是4月1日在现在的公司来上班的,到今天为止都11月3日了,公司一直未给我购买社保.社保是我自己通过银行代扣自己支付.公司经常莫名其妙的开除人,比如工作几个月以后,事情不太忙的时候,就把人开除了,当然这些开除的人,都没购买社保.
我也是注意到这些情况,所以要求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大概这样写,试用期09年4月1日到5月31日,然后合同终止日期是10年3月31日.但合同的签署日期是09年8月24日,这个有影响吗?
公司一共扣押了我1000的保证金,如果我最后离开的时候,是否应该拿到保证金以后,再提出要公司补偿我的社保,应该向什么部门提出呢,要回社保金的可能性大吗.我自己更倾向于离开公司以后再去追讨社保,因为有押金,怕公司为难我,这样可取吗?
我自己已经付了社保,要求公司补钱给我,有这种案例吗?我没打算在这里做多久,看到合适的公司就会离开,离职以后多久期限以内可以追讨社保,有没有过期自动弃权一说?
1、《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工作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仍未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须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
5、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何解决你的问题:
1、单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保政策规定的比例缴纳的。
养老 医疗 生育 工伤 失业
单位缴纳比例 20% 6.5% 0.3% 0.42% 2.5%
个人缴纳比例 8% 2% 0% 0% 1%
(成都市社保费缴费比例,各地社保政策可能会有差异,但养老是全国统一的)
其中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由单位直接在工资里扣除,单位以全额向社保局缴纳。
如果你自己以个体参保形式购买了社会保险,可以要求公司返还你自己缴纳的社保费,从中减去按单位参保个人应扣除的部分即可。
2、合同上的签定日期对你没有不利影响。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上面第一条从5月到8月支付你双倍工资赔偿。
3、如果你非自愿辞职,且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营私舞弊、严重失职给公司带来严重影响。劳动合同解除后,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4、要求公司立即退还你的壹仟元保证金。
你随时可以以单位未给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为依据,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则应当给你退还社保费,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5-8月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以及退还你1000元保证金。
如公司拒不支付或者退还以上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