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索赔保险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21:18
我朋友为她丈夫投保5万元人寿保险,受益人是她5岁的儿子。后来她和丈夫离婚。儿子由我朋友抚养。后来我朋友前夫发生意外去世。我朋友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申请,可是保险公司认为她离婚后对前夫不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失效,因此拒赔。问她该怎么办 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合适吗?

你好,关于你朋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因为她儿子与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并且也是唯一的指定受益人,你朋友又是唯一指定受益人的法定监护人,在受益人未满十八周岁前,你朋友完全可以以法定监护人的身份代受益人领取和保管其所拥有的财产和利益。保险公司不同说保险合同失效(欠费除外),只能以申请索赔主体不符为理由。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根据以上规享有请求权的人是她儿子如不是你朋友本人。

放屁!肯定要赔咯!但要以受益人的名义!不赔就打官司!

寿险的保险利益是在合同成立时存在就行,只有财险才要求在事故发生时投保人对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公司的理由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