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的笔误需要受法律追究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6:39:19
我与2009.4.7日,怀孕三个月在通州区一家二级医院建档及检查,在医院检查期间,B超多次提到孩子小,在37周做彩超时,彩超大夫专门做的提示“让我问门诊大夫孩子彩超提示孕周和实际孕周相差2周,胎盘柔软,没有钙化迹象”,大夫告诉我这写不是什么问题,让我在38周挂专家号做产前检查,这37到38周这一个星期,我出现严重的腰疼,起床需要人拉,7米的路程都很困难,我在做产检的时就将这个问题反映给专家大夫,大夫告诉我正常,让我回家等后孩子的出生,做的胎心监护明显范围比正常范围高,专家对这些检查结果根本九没有认真看就告诉我回去吧,坚持两周!我拿了档案就回家了,在39周的时候我去医院,单子上写的预约时间是2周,我就和家人回了家,就在我最后一周到医院的时候我的去做胎心监护时,我的宝宝没有了呼吸。我很难过,要求和那个专家见面,可专家迟迟不见。最后医院让我先做引产,引产期间给我服用了一种强制宫缩的药,但是我强烈的反映就是腰部疼痛,与我当时反映给专家大夫的情形非常相似,我简直觉得就是在重演我当时的痛,孩子生出来后,外观没有脐带绕颈也没有缺陷,胎盘是U型胎盘,我很奇怪我在这家医院做了多与别人的彩超次数,可是没有人告诉我胎盘有问题,您说我该怎么做,我现在呆在家里,没有一天我的心情能够平静,请您帮帮我,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们不懂医,把自己的生命和宝宝的生命交给了他们,可是她们的工作态度是那样的不屑一顾,请律师您帮帮我,我无法挥去孩子和我相处的10个月,我无法摆脱还在在我给她听音乐的时候配合我,给我带来的喜悦,我要为我的孩子以及更多这样的我掏回公道。

当然,不信问下律师,

当下诉讼最主要的是证据,包括物证、书证、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等。
你首先要收据物证、书证及陈述证据,保存好诊疗记录(门诊病历)、检查记录,找医院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事情经过并做好录音证据,冻结封存医疗机构的内部诊疗记录(包括检查单、申请单、体检档案等);要求医疗鉴定;最后提起诉讼。

可以向医院要求赔偿,建议你如果与医院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时详细咨询一下律师!或找律师代理一下,这种情况下医院很容易找理由逃脱责任的

首先你的遭遇很让人同情。
这里我想说的是你的情况肯定可以要求医院赔偿,但是具体的问题是你有没有保管好相关的证据,你可以去医院找领导协商处理,在此过程中让他们说出事情的经过,并做好录音。并准备好你在该医院就医时的病例,检查记录等书面的证据。
有了上述证据的情况下,如果医院不能给你满意的答复,那么你就可以提起诉讼。
但如果诉讼建议你聘请律师,这样能事半功倍。
即使是你在找医院协商的过程中你也是可以找律师帮忙的,律师的往往会诱导对方说出你诉讼时需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