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能否拿到双倍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23:46:55
我和另外两个同事07年4月份在公司刚成立时一起进的公司,当时约定工资是有基本工资1500加提成两部分组成,有住,有假日加班费和降温费年终奖等,但从第二个月就只发了1300元,住的也没有,每次找经理问都说给领导反映再说,更可气的是法定假日加班也不给钱,降温费和年终奖一分都没!!奖金方面有时候给个一百两百的,销售情况对我们封锁的很严,根本搞不清楚,问经理吧,说款没下来,糊弄我们,就这样骗来骗去!!刚进公司时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是08年的5月份,之后不知道公司是出于什么目的,一直就没给我们签,也没提这回事。直到今年,也就是09年的8月份,公司经理突然找我们三个开会,其中一个也没通知,说是开会,前后没有3分钟!说公司现在房子已经基本销售完了,用不上我们了,这个月的工资照给我们发,让我们回去,做了两年多,平时又克扣我们那么多,就这样把我们打发了,太气人了!!也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已经拖了50天了,仲裁那边又说双倍赔偿没依据,押金和加班费都没依据,我们不应该口味太大了,什么意思??象我们这种情况,去法院能不能拿到双倍工资和赔偿?
公司一直缴保险至今年8月份

不要找劳动仲裁,他们和那些企业都是一伙的,他们都是想办法把你打发掉,你可以直接去起诉公司,先不要管他谁对谁错,也可以直接上市信仿局,总之不要直接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那的人都是蛀虫

劳动法规定,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备案劳动合同的,自2008年起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补缴社保金。你的问题,08年5月合同到期后如果企业一直缴纳社保金,则视同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企业辞退你,按劳动法规定可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待遇。

公司一直帮你缴纳社保金,则视同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主动辞退你,需要多补偿一个月的工资给你,另外加班费的问题可以要求的,但你没有考勤卡证明的话也很难要到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