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厂有个员工在下班时出车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7:03:50
两辆卡车相撞那卡车的后箱掉了下来却压到该员工,现在在医院治疗但治疗费已经用了8000多了,平安保险公司的规定是发生意外事故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也只能理赔3000元,那其他多余的钱是由公司付还是还是由本人出呢?
但是该员工是下班了骑自行车回去的公路上出的车祸,那我们公司还需给出事故的员工出那剩下的5000多元钱吗?那这样子是属于工伤吗?

首先要确定的是你公司的员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要看看该事件是否属于以上条款所指,如果是的话,应该认定为工伤,
再者就是看你们公司有没有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有的话走工伤保险就可以,如果没有的话,当然是你们公司出钱了。因为你不能员工上工伤保险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