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赔偿事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39:05
我的父亲因工伤休养了一年,期间单位发放了基本工资,医药费以及住院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了,请问在这休养期间还有没有应获得的福利或补助?如果有,那又应由哪个部门承担呢?

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受伤治疗期间,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工资应该与原来的一致。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医疗费、伤残工资、伤残补助金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至于其他的费用,你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部分、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有护理费、如果离职了,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
至于其他的奖金或单位福利,这就要看单位的态度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支付。

他的单位吧

没有福利或补助

是否发放其他福利或补助属于企业行为,国家对此没有规定。
如果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向企业的工会组织提出困难补助申请。

有《工伤认定书》吗?

各省市标准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