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05:04
长沙农村地区…给彩礼后领证…未订婚未办酒席…也就是还没进门…领证后半年时间…她偶尔在我家住一晚…共4次…我在她家偶尔住几天或一个星期…共5次20来天…我大部分时间在外面…请问这属于未共同生活不…婚后我单独借10开店…离婚时…店铺她有权分割吗…还有很多问题…希望能留下QQ谈…谢谢…

1、你们不属于不共同生活,共不共同生活不是 以次数决定的
2、不共同生活并不代表不共财产
3、婚前若无约定,婚后的借贷由夫妻共同承担,婚后财产属共同财产,所以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有,不取决于谁经营,双方都有权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