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父母赠与给一方,是口头没有书面文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7:24:59
如果是,现在写明还可也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接受的赠与得到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是要平均分割的。

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赠与时签订赠与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写明该房屋是指定赠与给谁的。此时这个房屋就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在离婚时是不参与分割的。

所以,建议父母写个赠与协议,明确写明房屋是赠送给自己的孩子某某的,这样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但前提是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写的必须是孩子的名字,如果写父母的名字那样根据法律规定还是父母的房子,即使表面上看是赠送了,但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实际上还是父母的,那样万一父母以后去世了,这个房子还是成为遗产继承了,这样继承后又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赠与子女任何一方都不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双方都投入了,或父母赠与双方结婚用的部分,没有公正的,没有书面文字的,建议完成书面文字

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没特别说明只赠与一方,即属夫妻共同财产。
口头的也可以,但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比如证人),无法证明的话,法院可能就推定,父母未做声明,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现在写明,就没用了。因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父母不能再对房屋进行处理。

已经明确表示给一方了,最好写个书面文字
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属于个人财产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对方同意现在也可以约定为婚前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