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婚后赠送给其子女的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8:24:18
结婚后,父母把属于他们名下的一处房产赠送给我,房产过户在我名下,这种赠予是否算是指定赠予?能否划归为个人财产?如若不行,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算赠送其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该房屋虽为结婚后基于父母的赠与所取得,但是并非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婚后获赠的房屋明确指定赠与给个人,那么该房产应为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具体的指定赠与给某个人,作为其个人财产的话,就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
注:指定赠与需要做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