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台头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最后签字只有一个人,算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24:45
老婆和中介签了个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都签好字了,买方在合同台头也就是乙方处写我和老婆两个人的名字,最后落款签字确认处只有我老婆的签字我因人在外地,没去签字,中介给老婆签了个委托代理协议,请问这样的合同算有效吗?请问不是本人亲自签的这个委托协议有效吗?

肯定是无效的,抬头签字跟落款签字必须要一致,只是不知道中介是不是有办法,其实现在买房完全没必要写2个人的名字,只要是婚后买的,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跟你房本上签几个人的名字没关系,而且还会占用一个人的名额。

房屋买受人不受人数限定,可以一个人,也可以两人,甚至三人以上。如果你们已经结婚,老婆签字即可,合同有效。如果认为合同抬头与签字人不符,可以将你的名字删除,不会影响你的房屋共有权。
如果要按揭贷款,必须夫妻双方签字。

如果有老婆代理委托老公签字的协议,那么是可以的。不过您们签的合同手续不是那么正规 正规的做法是:1.老婆签委托代理协议(比如委托老公签字) 2.老公签自己名字,再签一个老婆名字,注明代签

规范的做法是:你应该寄一份委托公证书给中介,委托中介代签。
如果没有公证委托书,他人代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但如果他本人没有意见,仍可履约。

买卖委托协议肯定有效 你们可以违约不买 但是说你们交的保证金肯定不会给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