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的工资和谈好工资不一样,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38:15
谈好工资2000,结果合同上签的是960,公司解释说是基本工资!发工资的时候会按谈好的发,但是我上班不久发现公司不好于是提出辞职,公司不给发我那么多工资我该怎么办!
急急急……
还有,国庆没有休假,周末也没有休息,我可以要我的加班工资吗?合同上规定有休息的!

合同上的基本工资只要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

现在很多私营企业在工资方面都是这样运作的。比如工资2000,但合同上基本工资为1300、报销通讯费、交通费等700。主要目的是增加企业运营成本,合理避税,同时少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一般会按面试时谈好的条件支付工资的。至于周末、国庆期间的假期,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周末加班加班费是日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是300%。
但一般私营企业不会按标准发放,都是企业自己制定的加班、补休标准。你公司只要按公司制定的标准补偿就好了。

1你被坑了,书面合同为准。合同规定的是必须屡行;
2国庆周末等都必须休假,法定的。可以主张加班工资,但老板也可明正言是顺,按960为加班基数计算的。

只能说你上当了,当初口头协议和书面合同不符时你未提出异议,也未在原合同基础上要求增设附加条款,如说明此为基本工资在此基础上按业绩奖金,那么这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有确凿证据,如证人证言或物证可证明订立合同时你的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此合同效待定

合同合法,你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你说的无法证明

工资只能按合同来了,要是加班能够提供证明~~应该还可以要点点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