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买社保,我要怎么维护我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56:07
我从06年3月份到现在,一直就在这个公司上班,刚进公司的时候,老板说试用期一过就给我们签合同,到试用期完了,他不提不谈的,我当时也不知道签了合同,有什么样的好处,所以,我也没有提签合同的事情。

那时,老板说,我们在公司干满一年后,就给我们买社保,另外在加上一年一百的工龄工资。但是,一年后老板给我说,公司买的社保是和老板买的一个等级的,按他当时说的话来看,意思是说我们的社保买的是好的一种,员工自己要出两百元钱,他当时见意我们就不要买,说买早了也没有什么用,如果我们不买的话,一个月给我们一百的补贴。当时听他一说,我也就说不买就算了。

今年我在公司呆了整整三年多了,我就去问他要工龄工资,他就是找了借口没有给我,还有我一个同事,给老板的亲侄子打了一架后,老板直接就把那个同事开了,我觉得挺心寒的,所以,想起这些的种种原因,我觉得我应该好好利用我的权利来维护我的权益。但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维护,所以,请各位帮帮忙。

我们没有工作牌,也没有工资条,发工资是发的现金,记在一个本子上的,但是这个本子在老板那里。

总的来说我在公司呆了三年多,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该怎么办。

请各位,给点意见。

跪谢了,回答的好的话,我还会追加分数的。

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但是补偿的额度楼上所说并不十分正确。
劳动法虽然规定没有签合同可以支付二倍工资,但劳动法同时规定,工作满一年还没签合同的话 相当于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要求公司对你补偿,但是补偿的额度是11个月工资,而不是楼上说的21个月,也就是再发给你11个月的工资(2008年2月到12月)
由于公司没有给你交保险,你可以要求公司将原来应缴的保险给交上
证明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并不难,找几个同事做人证就可以了 或者是录点儿录音 呵呵
所以,如果你辞职的话,公司需要支付一下三部分
1.支付你二倍工资补偿,2008年2月到12月的工资,共计11个月工资
2.补缴你的保险
3.支付你经济补偿,也就是4个月的工资(一个月的工资按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计算)

你赚翻了,没签合同,给你2倍工资,工资不确定,给你同行同工的平均工资算,你们联合去劳动仲裁,你们公司老板这次哭惨了。

好处:再给你3年工资+不全社保,我想你公司该倒闭了。

那样的话你可以联合几位同事向当地的劳动局反应情况。
因为一个人的话不够引起他们的注意。
不过那样的话。听你的意思你老板应该会把你也给开了。
但也没关系嘛。
换工作嘛。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你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按照以上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