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一份我.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9:24:38
我在一家港资公司上班.上班第一天就签了一式两份的劳动合同.现在差不多半年了,公司还没有给还一份我.问过一次,人事部的就找借口说暂时不能给.这样做算违法吗?由于目前为止单位都没有给我买社会保险,我想有合同在手的话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有证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返回劳动者一份劳动合同书,不然,劳动者找用人单位人事部索要,用人单位不给合同书,那么反映到劳动局。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

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