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名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4:20:25
我们是已婚买房,买受人却只有我一个人名字,这个对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有没有影响?还是当时房产公司打印合同时忘记了(这么重要的合同,估计应该不会忘记吧)?
而相反,同事没有结婚,和女朋友也是一起买的,他们两个人名字却都在上面。
不可理解啊!是不是觉得夫妻买房,任一方名字签上都可以啊?请专家回答。

夫妻买房,买受人只有其中一个人名字,这对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没有任何影响,即无论产权人是谁,按新婚姻法规定产权夫妻共有。
没有结婚则不一样,如果共同购房而产权人只有一人,另一人就与房屋产权毫无关系了。

婚姻法有法律规定:婚后买房,即使登记的户主是一方的姓名,也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房子是你们共同财产

主要需要关注的是:房屋购买取得的时间

至于你同事的问题,属于婚前办理共有权证,2个人共同拥有这个房产,在没有约定比例情况下各一半。

我不是专家但是稍微懂点点。婚后买房应该是双方的财产。如果不幸离婚了。可以私下调解。或者上法庭。结果就是拍卖房子。然后一人一半钱

夫妻婚内买房,购房合同文本上虽然只有买受人一个人的名字,对夫妻共同拥有房产没有影响。(夫妻之间另有协议的除外)

你的房子是婚后买的,属于共同财产,即使没有您爱人的名字,所有权也是有您爱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