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到您的留言,我很想和您探讨请教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27:40
您好!感谢你对我问题的回答。不是我居心不良。是我们女友担心我们唯一的房子以后被前妻怂恿孩子来剥夺,他们离婚时,已经给过对方和孩子很大一笔钱了。我们也是为了自己将来的最基本的生活。因为房子一旦被剥夺。我们和我们的孩子住哪里去?是这样的。请不要误会。

我想问下,你是男的?现在要跟这个女朋友结婚,房子是你女朋友的?现在孩子的抚养权在她前夫那里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的,三年后好像房子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了,当时孩子叛给了男方,虽说孩子有继承权,但都已经再婚的话,好像将来那个孩子再来要房子的话,是不会受到法律保护的。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孩子有财产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