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意伤害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4:05:23
话不多说,我直入主题了:一次李明因为盖房子,需要扩张地方,把老张用于种菜的围墙给搬开了(这块土地两家都有使用权),老张看见后火冒三丈,两夫妇上前推嚷,结果老太太年老站不稳而摔一只手导致骨折,在此过程中李明并未动手,很多村民也证实此伤非他人所为。派出所定论为无意伤害,便叫李明赔偿医疗费,李明不服拒绝交款,原因是老太太的骨折不是他所伤,一个多月后派出所强制拘留了李明(里面的人对李明说:这样的事你是不应该进这里的),而后他的亲戚在无法跟李明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担心会出什么事听信于派出所,就四处奔波借了1500元交给派出所,当天,拘禁了4天的李明回家。
这里的问题是:
1,派出所的定论合适不?
2,李明需要赔医疗费不?
3,派出所的拘禁是否合法或超限?
4,李明是否触了犯刑法?
最后想听听大家对这件事的看法。
谢谢!

1.合适的,比如你车没撞到人把人吓倒了,那你也要负责任,在一个案例中有人撞了人把个老头吓死了都要赔钱。
2。如上
3。派出所的拘禁不合法,这不算犯罪,不能拘留
4。如上

1、刑法里没有无意伤害罪,只有过失致人重伤罪。但是,纵观该案例,派出所并非适用的《刑法》,而是适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未定性为什么无意伤害罪。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只规定了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此,该案例完全是一个民事纠纷,派出所的介入不适当,定论也不合适。
2、照上述情况来看,并不清楚李明有没有推搡老太太,如果有推搡行为的话,应当认为他有过失,那样的话就要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医疗费,但这也是民事程序,而不应适用行政处罚。
3、派出所的拘留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如1中所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没有规定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因此,派出所的拘留行为于法无据。对此,李明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附带国家赔偿诉讼。
4、正如第1条所说,如果老太太经过鉴定未构成重伤的话,自然是不触犯《刑法》的,是纯粹的民事纠纷。如果构成重伤,那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派出所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派出所做法显然不合适

1,此案典型的民事纠纷,虽然起因在盖房子,但李明只要找到两个以上证人证明老太太非他所伤就可以排除责任。
2,派出所定性的法律依据不足,何为无意伤害?刑法上没有,只有过失伤害的定义。如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李明并没有直接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派出所的定性和采取的措施显然是不妥的。
3李明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申请行政诉讼,附带国家赔偿。

这世道那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