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51:21
父亲去世多年,有女儿两人.现老妈与一另老人感情不错,准备结婚,特向各位高手请教如下:1.父亲遗下一套住房,现还是他的名字,没过户,按照规定应该是老妈与子女的继承,那如果婚后的话,那老人有份吗? 2.老人有一套住房,但是据他说,他与自己的配偶及子女多年前就反目,以后不会和她们有任何牵扯.那赡养的义务就到了我们的头上,请问:那应该如何办?比如,以后老人的生老病死都由我们这方来管,那要不要事先让老妈与老人有个约定:说老人所有的财产都由老妈来继承并到公证处公正,这样法律上有效吗? 3.老人的房子现在还在出租未到期,如果两人扯了结婚证是将房子收回来自己住好些还是在外面租房子住好些? 谢谢大侠们的赐教...
现在就担心对方老人的配偶及子女现在对老人不管不问,当老人去世的时候又要跳出来争遗产(因为现在老人完全靠我们这边了),请问法律上对此有何规定呢?

在下看你介绍,好像那边老人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若没办离婚手续,只是感情不和,这边两位老人是绝对不能办理结婚证或住到一起的,以免被起诉重婚,千万注意!!!
若无以上之忧,那边的房屋产权也是老人的,进行财产和遗嘱公证,日后谁也别想瞎闹!!!
财产公证需老人亲笔签字!遗嘱需无亲属关系的、两位以上的18岁以上有行为能力的公民鉴证、签字,方可生效。若进行遗嘱公证就更稳妥了!!!
排除一切后顾之忧后,在给两位老人办喜事,以绝后患!!!

除非特别约定,那老人没份儿。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赡养义务,否则没有。可以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