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征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0:22:03
张某的公司于2005年4月欠缴税款15万元。税务机关经多次催缴无效后,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经调查,该纳税人除了在银行有5万元存款外,还有两套住房,此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问:税务机关应该对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税务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这不仅仅是冻结银行存款和扣押、查封财产这么简单了,强制执行措施是在其银行存款中扣除相当于欠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金额,存款金额不足抵扣的,拍卖、变卖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低财产!

先行冷结银行存款5万元

查封余下价值相当于税款的房产。

没收银行存款。两套住房如是张某所有则做拍卖最后用以抵税。

应缴纳税款*(1+天数*0.0005)=应纳税额,由于银行存款不足缴纳税款,先行冻结银行存款,再对其有相当金额的房产进行拍卖,抵扣应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