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法律人员帮忙,这个行政官司怎么打?不胜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59:36
父母现在住的是一套以前单位的房子两房一厅,后来房改的时候就买下来了。不过由于单位和历史的原因,一间小房一直就被另一家人占用(但近几年很少居住)。现在占用小房的人要在小房前院子内修院子并且想长期用小房,而且他的意思这个小房就是他的。因此我家提出了民事诉讼,打了民事官司,可是法院没有给出结果,被告要打行政官司。因为不太懂,所以请问专业人事能否大概解释一下这个官司呢?不胜感谢~~~~

说实话没看懂~!说说我的看法吧。
LZ所说的民事官司应该是房屋所有权的确权之诉 对吗?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LZ只要能够拿出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按道理来说法院应该支持。至于LZ说的行政官司。。。 那貌似跟您家没多大关系。对方要么是起诉您所在的单位,要么是起诉房管局。。。 既然是行政官司,那么必然有一方当事人代表的是国家机关。因为没看到具体的行政行为。。。 所以有点闹不清。。。
另外,对方认为其先占行为取得对小房的所有权 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和房地产法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当是按照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确有错误。也就是说,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具有证据上的最高效力。所以LZ根本不用担心。。。

无法理解他打行政官司的原因。。因为我没看到具体行政行为。

可能要说房产局登记行为无效,你的民事诉讼可能要中止审理,而不是没有结果,等行政诉讼出来后再审理民事案子。你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依法主张你的权利,说你的房子是依法取得的。

房屋确权的权利不在法院,必须有房屋管理部门作出,对房产权属不服只能通过行政程序,包括行政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解决。要打行政官司对方有这个权利,但法院是否受理,如何裁决,并不以对方意志为转移

行政诉讼是民告官的诉讼,他们是想通过起诉房产局确认房屋产权是他们的,若房子被认定是他们的, 他们和你的官司基本也就有结果了. 但如果当时你家取得小房的产权合法有效, 那你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想起诉请拨打045155590601找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