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同学 辞职时工资打错了 多了一倍 后来会计要他还回去 还不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12:03
如题 多9000
会计给他的账号是财务主管的账号

赶快还吧,你同学我拿的那9000元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受有损失的一方享有请求返还其利益的权利,获得利益的一方负有返还利益的义务。
返还利益的具体范围依获得利益一方的主观心态而定:受益方为善意时,若损失大于利益,只返还现存利益;若损失小于利益,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损失为准。受益方为恶意时,应返还其取得的全部利益;若利益少于损失,还须就损失与利益之间的差额进行赔偿。
所以你还是劝你同学早些还吧,早还早好,省的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对 做人的准则

多了那么多还是还回去!都是有法律保护的啊! 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啊

主要是做人的问题,以后的单位可能会去原单位做调查的,不要为了小利影响自己的个人信誉。

还。如果你不还,也会有人替你还,就是打错钱的人,人家平白无故地背上了这个罪名,还要把钱还上,你也于心不忍啊。何况对方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自己与这个公司有什么恩怨可以通过别的方法来解决,牺牲无辜的人,不太道德。

必须还,你就算不想还,到最后只会弄得前公司通过法律手段拿会,而且会弄坏自己的声誉、档案。
如果为了9000元弄臭自己的声誉,那很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