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未完成 雪灾损失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44:59
急需答案,怎样处理比较合理。现在甲方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乙方了。

雪灾属于不可抗力,假如双方签订的是示范文本,那么在其通用条款第39条对不可抗力的责任分担有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假如双方签订的不是示范文本,那么责任的分担只有双方协调解决了。

这个要看雪的等级了,要是超出施工正常的设防范围的,那就是不可抗力,这个是需要有认定的,如根据的的工程性质(你的很可能是钢结构),看他的承受力能不能保证雪的力量,要不能保证,应该是共同承担,反过来,就是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了

雪灾为不可抗力,属业主与施工方的共同风险。施工方可进行工期索赔,但不应进行费用索赔。

应该是共同承担,反过来,就是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了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双方应该有天气原因造成损失的条款啊。但是今年雪来的比较早,况且如果雪灾影响超过了往年同时期的平均水平,就是属于“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情况”,可以要求甲方负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