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时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1:07:14
我是在一个移动营业厅工作。工作近一年了,现在想辞职,可是老板却告诉我要提前三个月说,不然不退押金。我入职的时候没有签合同,押金700。发了一套工作服,价值800。今天辞职的时候老板说要提前三个月告诉他,不然不退押金,还要我补上工作服的钱,这月的工资也不发了。请问我能拿到我的工资和押金离开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帮忙一下,可以多加分。
工作服走的时候是要收回公司的

1.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老板就可以了
2.押金必须还你,劳动法有明确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象劳动者索取押金的这种行为
3.工资不能不给 如果他不给 你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这是100%稳赢的

以上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仲裁法里都有明确指出```所以现在你有道理 你可以硬气一点象老板提出 如果他要克扣你工资 你就跟他说我要去劳动局告你 然后你只要到你居住或者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劳动仲裁 就可以了 象这样的案列45天内必定解决`

你不仅能要回工资和押金,而且还能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双倍月工资。

你们老板执行的是山寨版的《劳动法》。

公司涉嫌多项违反劳动合同法 建议你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不签合同?有全部的工资条吗?打12333举报,不签合同是要赔偿工作期间双倍工资的、也不可以收取服装押金,敢快告吧、

要提前一个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