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上级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去统一系统基层上班,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4:10
我在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机关工作16年,去年改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就被调到下面的营业网点。请问:这是属于劳动派遣吗?我该享受如何待遇?还是他们搞变相裁员(下放了很多和我一样的人,但是有些人当时就辞职了)我现在的收入不到以前的50%

广东胡律师地:

仍然属于劳动合同,你享受的待遇按照你的合同来,如果单位变更了你的工资待遇的话,你是可以上劳动局举报投诉。

你们之间仍然属于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存在变相的降低福利待遇的行为的话,你可以去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

有合同按合同,不行,可以到劳动局反映

银行下属的营业网点,不是独立的法人,是银行的下属的办事机构。因此,劳动合同应当由具有法人资格的签订,调到下属网点属于单位内部人员调配。但不应当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需要变更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标准,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工资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