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原告证据确凿有必要调解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1:01:01
法院第一次以证据不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且让原告做司法鉴定,重新起诉。原告委托省科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省鉴定中心委托国家级鉴定专家(其享受国家特殊津贴)进行鉴定,第二次起诉证据确凿,但被告委托法院做了没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法院以他们无鉴定资质的鉴定报告为客观依据,驳回了原告第二次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同意调解。但两次调解均剥夺原告的合法权利,并且伤害原告诉讼请求的财益。请问,原告是否可以拒绝调解。

当然可以拒绝调解
调解本来就是要一方牺牲自己的权益来保证“和谐”
法院也会积极调解,因为调解结案率,关系到一个法官的前途
明白了吧

当然有。调解是最理想的结案方式。 调解为主,判决为辅。

可以拒绝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