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急)申请仲裁了,很多问题想问下,专业的请给我指点下迷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34:03
我仲裁请求的事项有1.周六加班费4128.25元 2.延长工时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斤1032.16 3.退还克扣的薪资606.89.
克扣的薪资是指,有一个月无论周六休不休班都要扣除4天的薪资。
我手上的证据有:
1.劳动合同书,按照标准填写的周一-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标准工时制度(实际上班都是周一到周六,只周日休息)
2.考勤记录。
3.必须休假扣除4天薪资的假单
4.工资条
例外还有公司的规章制度:
“三、薪资等级
1.月薪责任制:按(365-56)/12=25.75)按25.75计算(适用於管理人员或高
级技术员机)其薪资结构为(基本底薪加技术津贴加全勤奖金).该薪资
包括所有国家规定之法定假日及8小时以外之加班薪资,如因工作需求
需要加班不予另外给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标准如下:
一、 合同期限
一般技术人员以签立1~2年为原则,其试用期为二个月;学徒签立3年,试用期为半年.
二、 工作时间
1. 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日.
2. 平时加班为基本底薪的1.5倍,周六、周日为2倍,法定假日为3倍.
3. 依法安排带薪休年假(详见附件1.带薪休假条例)

引号中的是规章制度中写的,他们工资按照25.75计算。与我申请的周六加班费(按照21.75)天计算的有没有冲突,能要的回来吗?我没有仲裁过,我改怎么做才能把钱要回来。
很着急,明天就仲裁了,希望大侠们帮我,最好说的详细些。
根据我手上现有的证据,请告诉我能不能赢。哪方面支持我哪些不支持我。请详细一些。仲裁时候我有必要和他们提那个工资计算方法不对吗?提了会不会对我所要周六加班赔偿不利,听说我那边的仲裁庭很不讲理,我有些害怕,怕拿不到赔偿,如果调解我能调解到大概多钱?

你们公司的算法是错误的。

劳动局每年都会计算实际的工作日,计算公式是:(一年实际的天数-实际的双休日天数-国定假日天数的综合)/12。

比如今年09年:(365-93-11)/12=21.75

所以你的计算是对的。

其实,就算你在什么方面计算有误,劳动局仲裁的时候也会告知双方,该赔你多少钱对双方都是公平的,只要证据充分!

所以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