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一方用于经营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09:34:55
现在跟他分居已有数月,且各自经济独立,曾口头协议离婚,但他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未正式离婚。这段时间里,他以做生意为由,去信用社贷了款(采用担保人还是财产抵押不明),那么以后离婚的话,能不能算是共同债务?

债务的清偿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即指夫妻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同时,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房,如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经营所负的债务,除另有约定的以外,也应视不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

  对夫妻共同债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以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偿还。不足偿还,要用个人财产偿还。

  3、一方个人债务及其清偿

  男女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包括: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个人债务自应由本负责清偿,他方既不负连带责任,也不能从共同财产中扣除用于清偿。

应该属于共同的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用于经营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借债,另外一方不知情,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是否算是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婚后要承担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离婚时是不是平分债务?如果是在分居期间所产生的债务那?? 夫妻分居期间,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不忠行为,有法律上的约束吗? 分居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是否有权单独请保姆照顾自己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存在的债务可以被认为的夫妻共同债务吗?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侵权债务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在离婚后又同居的, 一方在同居期间所欠债务,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