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工伤,究竟谁来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18:03
公司聘请某建筑公司承包装修公司的办公楼,在装修过程中,该建筑公司的一名工人贾某不幸从四楼摔下来,造成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该建筑公司称贾某是在本公司的地方受伤的,要求公司承担贾某的医疗费以及其他费用,但贾某是该建筑公司的员工,公司觉得应该由建筑公司赔偿,双方争执不休。我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呢?

不知道华厦外企的E-lawyer能不能帮上你的忙,反正我经常用。

到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工伤单位。

因为受伤的工人是建筑公司的员工,该工人与建筑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在完成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构成工伤,由建筑公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你单位不承担。

贾某是建筑公司的员工,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出了事故,就应该由建筑公司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