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关于取暖费的收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3:51:40
我老公原来是部队军人,在职期间在另一部队集资购买了一套住房,现老公已经退役,我们全家在别处购买了房子,搬出部队已经有2年了,但由于部队的房子迟迟不给住户办产权,我们无法出售,现部队要求我们全额交纳2年取暖费,我们认为不合理,认为可以向其交纳正常的维修基金,但部队不同意,我们该怎么办,难道部队不给房子办产权,不让卖,我们不住还要每年缴纳取暖费吗?请大家帮帮忙,看看国家或部队有没有什么文件来解决我的问题。
我们可以缴纳热损费,但部队让我们必须缴纳全额取暖费,不让我们交热损费,这个很不合理,怎么办?难道我们的房子不给办产权,不让卖,我们还要全额交取暖费交到什么时候啊?哪天是个头啊?请大家帮帮忙吧!有没有相关的政策,部队的领导很专政,他说这地方他管,他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地方管不着他,很不讲道理,也很没有素质,像土匪一样,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吗?

缴纳取暖费是正常的!不过不是全额缴纳,因为你们毕竟不需要开通,没有享受暖气效果,只要交纳热损费即可。别说部队的房子,就是正式的商品房,如果你买了没有入住,或者入住但不打算开通暖气,也得交纳热损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