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不积极,降薪为何引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0:03:12
冯先生于一年前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规定冯先生的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以后公司会根据冯先生的业绩适当调整工资,双方均无异议。冯先生工作后,对工作环境不是很熟悉,业务也不熟练,多次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决定降低冯先生的工资。冯先生认为自己已经非常努力了,故不同意降薪,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该怎么处理此种状况啊?

1双方应有具体标准;
2原则上不宜以工资的概念,既要动态,还是以奖金为名,为宜。这样大家对升降都有一个心理准备。
3目前这样,建议先不动,但双方须将适应期及之后升降标准,先谈好一个具体阶梯标准,会签,修正合同。明确工资与任务绩效挂钩等。谈不下的话,若确差,则干脆开了。

老板对待工作不好的人,一般多是炒人现在是降薪已经够客气了,

企业与冯先生评判工作好坏的标准不一致,是导致纠纷的根本原因。

企业可不能随便开除员工啊,还是请E-lawyer专家帮忙分析一下把。

老板对待工作不好的人,一般多是炒人现在是降薪已经够客气了。

“适当调整工资”包含了提薪和降薪,如果公司认为不符合公司要求完全可以降薪,至于说“自己非常努力”纯属是个人主观意识,努力没有成绩,难道一样要提薪吗?除非你是公司特意要培养的人,否则一般的公司是不会允许你这样的尝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