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专业律师回答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8:20:43
我和老婆原来在同一家单位做业务,后来老婆走了,走了之后出了一个单子也就3W,自己做了。但我帮忙了,并被上司发现了。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负什么责任?
老婆是八月离开公司的。单子是10月份做的。老婆早已经不在公司。

这属于你无权代理产生不当得利,你应将不当得利返还公司。

负责任,要追究赔偿,

职务侵占。

你的行为属于“竞业禁止”的行为。你和你爱人共同侵犯公司利益。依据《公司法》规定,应将所得利益偿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