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10:16
我朋友两个月前,和北京一家化妆品加盟店(彼海尔)签了合同,合同中注明:在**市授权给她经销权。并且已经缴纳2万元定金。
但还没有开业,得知在同一市区有另一家加盟店要开张了。
彼海尔对此解释说,是授权给我朋友了,但不是“唯一”经销权。
现在朋友不想跟他们合作了,请问定金可以退么?怎么样做才能减少损失?
补充:是彼海儿。鄙视之!
不要从网上搜一大堆东西复制过来。谢谢 。是“定金”
期盼明确用心点的答复,急!

你掉进了对方设置的合同陷阱,关键在是否是“唯一”经销权!

如果是唯一,对方违约,定金可退,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就你合同而言,定金不能退。

该合同可能构成欺诈。具体授予的是什么经销权

定金看情况来定。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或者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基本种类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
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4、违约定金。所谓违约定金,是指交付定金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合同,则收受定金的一方得没收其定金而不予返还;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般说来,违约定金类似于违约金。
5、解约定金。这种定金为当事人一方保留解除合同权利的代价。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得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亦得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合同。
第四和第五种可以退回。
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

首先,“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如证约定金、成约定金、违约定金、立约定金等。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