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工厂拖欠员工工资三个月怎么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32:52
本人在一家小加工厂做员工,截止今天11月28号,老板共拖欠所有员工9月至今3个月工资,当时来时说的是本月工资下月20号左右发放,但现在连九月份的都没有拿到,更别说10月份,老板是外地人,开办的工厂好像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请问怎么样才可以拿到我们20多人应得的工资?

1、你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仲裁会裁决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资,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

2、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3、要仲裁的话,你必须证明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单位出示你们的工资条或者花名册等等(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出示,负责要承担不利责任),也可以请你的工友们做你的证人来提高证人证言。也可以出示你在工作时的文书、文件、工牌、工装等等来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可以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当地有关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唉,这样的厂你也进,没保障呢,老板要是跑了,你没合同的话,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