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补缴社保--我比窦娥还冤--大家救救我,我该怎么办?--请指点迷津--万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41:01
92年某省参加工作,08年调到河南郑州,均是事业单位,有正式编制。但原单位没有社保(是全省没有开展,不是欠交,有全省事业单位没有开展的证明和文件),到郑州后,要求我补交自96年至今的社保,不交还不行。一核算,晴天霹雳!要补交13万余,都得个人拿!除此之外还有12万元滞纳金,单位讲可以帮忙跑跑关系免了滞纳金。我怨呀!现在窦娥来了,她是顶幸福的!我压根就没在河南工作(92~08年),为什么要在河南补交(96~08年)13万的社保,我没有亏欠过国家一分钱,12万滞纳金哪里来得!请各位好心人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呀?愿好心人一生平安!拜托各位指点迷津,先谢谢啦!
这是他们的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政(1995)47号 四、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 (三)工作人员跨筹集范围变换工作单位时,按规定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其个人帐户储存额转移到新的保险机构。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人员调入本办法实施范围内时,须按规定补办社会保险手续,其社会保险费从1996年1月1日起补缴。
各位高人,我该怎么办?请大家指点迷津, 希望专业人事帮忙指导一下。可以面谈,我请您吃饭。希望律师朋友从专业角度指点。万谢!万谢!万万谢!

从道理上来说
应该补交的金额中有单位应缴的部分,问题是你是跨省调动,原来的地方又没有实行,难办啊——同情中。

找个大老板,叫他帮你来交。

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要这么多钱,还不如之前的工龄不要了。

亏的河南想出有这种政策,真是闻所未闻,滑天下之大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