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归属权和土地的继承权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5:14:08
这是有关于房产和土地的纠纷:我们家有两处房子,新房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爸和我伯父,旧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土地的所有权是我爷爷的弟弟(二爷)的,二爷和我爷爷都已去世,二爷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也没留下遗嘱,那我想咨询一下按照继承法和房地产管理法这新房子和旧房子的归属权怎么划分呢?这土地应该是谁来继承呢?

首先来说那座旧房子。由于那座旧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你二爷的,那房子也是属于他的。我不同意一楼的说法。如果你二爷先于你爷爷去世,你爷爷作为你二爷的唯一近亲属继承那座房子,在你爷爷去世后有你爸和伯伯继承,一人一半。当然如果你爷爷还有其他子女,还要平分。如果你二爷在你爷爷之后去世,那房子就会被你爷爷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也就是你爸和你伯伯平分。无论如何也不会归国家所有。归国家所有只会出现在一个继承人也没有的的情况下。
至于新房子就好说了,直接按房产证上载明的来就行了,你父亲和你伯伯一人一半。有你们在的情况下是不会归国家所有的。你可以继承你爸那一半。

不知道你所说的房子是农村的还是城镇的,但是无论农村城镇,土地的所有权都不是属于个人的,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属于个人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能够继承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房子的所有权。
旧房子既然土地使用权属于你二爷,如果无法证明别人在上面盖的房子,那么旧房子的所有人应该是你二爷,在他去世后,由于他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这个房子作为遗产,由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如果你二爷先于你爷爷去世,则旧房子应由你爷爷继承,如果你二爷后于你爷爷去世,则该房子属于无人继承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对于新房子,房产证上是你父亲和伯父的名字,即新房子是他们二人共有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的分清比例,则每人占有一半的所有权。如果新房子是在你父亲和伯父结婚后取得的,则他们各自的部分实际上属于他们各自的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你父亲和母亲各占四分之一。这些在他们去世后构成他们的遗产,有他们的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继承人继承也无人受遗赠,则归国家所有。

土地和房子的继承权均为你父亲和你的伯父。

应该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