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的期限会不会很多年后回无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1:19:17
我朋友是开车的2004年前一场车祸撞了一个人,是车队帮他垫付6万多的钱但是他没有钱给车队,车队把他的车扣了还卖掉了他的车(货车)而他还欠车队6万多,他没有钱给车队法院也来执行过,还被拘留了15天,到现在已经5年了都没有还车队钱,这个钱能不能不用给了!谢谢大家关注以下!

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为2年,民事诉讼时效: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
1、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你的情况已经5年,5年期间对方有无主张过权利,关键是有无存在中止、中断、延长的情形!
3、如果这笔债务是法院生效判决书所做的判决,那履行就不受时间限制,什么时候有财产法院什么时候执行,随时可以执行,只要有财产就行。

不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