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打官司,我是否能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4:18:10
一个顾客来买东西,不小心碰倒了我的商品,把左脚的大拇指砸伤了,当时我没有与他纠缠于谁的责任,第一时间把他送到就近医院,医生说不要紧,打了石膏可以回去,三天后过来换药,我觉得他的脚伤了,自己过来换药不方便,索性安排他住了院,并交了2000元住院费,谁知道对方一直住在了医院,后面住院费不足了,还叫人过来和我要,甚至叫来了记者,他们这种做法是否妥当???脚趾头骨折就是靠养的,但对方在前期我交的住院费用完时仍一直住院,后面的医药费都得我出吗???且伤是因他个人疏忽导致的,我第一时间没有与他纠缠谁的责任,且把他及时送医院治疗,如果我有责任是不是也尽到了???现在对方要我赔什么误工费,生活费,医药费等共计4万2,这是不是在敲诈???如果这么小的民事纠纷走法律程序,法院会不会接受???如果接受了,我是赢是输???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带有问号的问题请一一做答,谢谢!仔细答,分数会追加!

1.前期的伤你是要负一定责任的,但如果你不存在任何过错(包括商品放置也没过错),你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2.如果你能证明他的伤情的恶化是由于他自己的,后期的花费你是不需承担的,
3.他向你要误工费是合理的(前提是你须承担责任)
4法院会受理
5.至于能不能胜诉在这时说不清的,因为不知道你手里有哪些证据,
6.4万数目不小最好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这样问得不出你想要的答案
7.敲诈肯定谈不上

不管怎么说,你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免不了的。因为你是店主,他是客户,他是在你店里受伤的,就算你没有过错,也还是要赔偿的。因为在民事诉讼上还有一个无过错赔偿的说法,所以你要有打官司的准备,你要把你前付款的证据保存好了。像你这种情况必须诉讼了,不然对方会一直与你纠缠下去,什么时候能够了结?

1、由于你没有及时在第一时间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因此很难断定谁是谁非;
2、如果是由于伤者疏忽造成的损害,伤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当然有伤者全部承担或者承担大部分;
3、如果你在此次事件中没有任何过错的话,你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4、你所做的已经尽到了道义上的责任;
5、由于目前双方已经产生纠纷很难取得一致,建议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这个案子应该可以分成两部分
首先,他在你店里受伤,这个你是一定要陪的
其次,陪多少的问题,这个应该要相关的证据,证明他住院后的费用并非实际必须医药费,才能赔偿他比较正确的医药费,另外如果他要求赔偿误工费等,应该还是要陪的

同情你还是有的,但得明确,客人受的伤是否与你商品摆放存有安全隐患有关,如无关,则可打赢。否则,法院会接受此案的,你可能赔偿对方合理损失。

应该不属于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