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分割问题,请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10:40
结婚后做按揭用双方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子,首期是女方给的,之后是男方供房,我想咨询几个问题~~
1.请问离婚后这是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吗?

2.要是离婚前男方把房子的所有权都给了女方,离婚后这套房子也是平均分吗?

3.男方在还贷款期间可以把房子的所有权给女方吗?

十分感谢~!

你们既然是婚内购房,那么无论是你们之前谁支付的房款,这个房子都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的时候,应当平分。
所以,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都还是夫妻共有财产,所以你们在婚姻存续期间,即使男方吧所有权给女方,更改登记的所有权人的名字也不会改变其共有财产的实质。
至于你的第三个问题,贷款期间,房子是可以转让的。

婚后你这在法律角度来讲就是属于婚后财产了,你们是平分的。如果婚前男方把所有权转给女方可以不平分的。还款期间再给你,只要是男方能提供证据该房是他在按揭可以算平分的!也可以协商!

1.属于共同财产。
2.属于共同财产是平均分。
3.不能。

我在房产局咨询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