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上因施工(无警示标志)从电瓶车上摔落导致2个手指骨折,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4:18:25
本人载着老婆,开了一辆电瓶车在312国道上,由于路面施工,刨掉了1平方大小,3-5公分深的水泥路面,老婆从车上摔下,导致右手2个手指骨折,一个截面受损,一个粉碎性骨折。分别上了钢板和支架。花费医疗费2万3,预计明年还需要取钢板花费手术费8000元。另外误工费预计1万6。以上合计约4.7万。私下调解的话施工方承担70%责任。
那么,通过诉讼,我该如何处理。医生估计可以去劳动局鉴定到9级伤残。求人指点。是该接受施工单位的70%责任,还是通过诉讼要求更高的赔偿。跪求!!

1、首先请法医为你爱人做一个法医鉴定,以确定受伤程度;
2、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在公共场所(包括贴吧),挖坑不设明显标志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的(包括情感),施工人(楼主)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之规定,施工单位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建议你们通过诉讼解决。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没有超速等违章行为的话,施工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只是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可能要拖很长时间。一审普通程序最长为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自己衡量吧

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进行适当诉讼请求,被告是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