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耕地是集体经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4:04:26
如题,农民的口粮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吗?
另外,城市化是造成失地农民产生的根本原因吗?
希望大家们给予解答
写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研究应当从哪几方面着手呢?

农民的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管理,但最终属于国家所有。
我国的城市化之所以飞速发展,很大程度上是农民降低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成本。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地权主体的失缺以及现行的农地集体所有制。土地产权的界定形式上是清晰的,即人人有份,共同占有。但实际上并不清晰,没有量化。并且集体的边界在哪里也不明确。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只是间接的、名义上的,并没有成为土地的真正主人。这种残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地的管理处置权掌握在国家手中,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不能充分行使土地的处置权;二是农民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完整,特别是缺乏土地产权交易和流转的权利,缺乏以土地产权做抵押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从而使农地交易与金融市场难以培育起来;三是各级政府与农村集体常以各种名义分享土地收益,侵害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因此,我国农村地权主体的失缺是造成农民失地的根本原因。

试想国家明文规定这块地给你租用20年也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说这地就是我的。除非国家强制收回,因此,我国农村地权主体的失缺是造成农民失地的根本原因。

城市化是造成失地农民只是其中之一,是不可避免的

1、村里的土地全部属于村集体所有。

2、城市化只是失地原因之一,但不是根本原因。中国地少人多,土地平均分配的话,可能只够吃饭但不能致富。工业需要大量的雇用工人,而且工业的收益明显高于农业。这才是吸引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原因。打一个月的工,收入高于在家乡种一年的地。

当农村人口流失后,土地相对多起来,就可以象外国那样搞规模化农业,这时候的农业才可以致富。

农民的口粮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造成农民失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由于生态环境恶化,所造成的土地荒漠化,以及近年来国家推行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二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
地权主体失缺是造成农民失地的根本原因.

你说的农民失地是什么意思,搞城市建设征了农民的地就会相应在城里给他补偿房子?这是叫失还是叫得呢,农民的耕地属于集体所有,包括宅基地也是集体所有,不得出售给城市居民,但是可以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国家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即16亿亩的红线不能动摇。